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12月15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法庭在该镇郑岗村村委大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5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赡养纠纷案。
80岁高龄的韩老太与丈夫婚后共生育三子两女,含辛茹苦将5个孩子抚养长大并帮其成家,如今韩老太身患疾病并多次住院治疗,失去生活能力,但子女们以种种理由不尽赡养义务,在村委及子女的舅父等多次调解无效后,韩老太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子女对其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要求5子女承担老人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每人轮流陪护。5子女中争议较大的是大儿子和小儿子,兄弟2人因多年前的征地补偿款各执一词。双方近年来因此事闹得罅隙渐深,兄弟俩矛盾激化,也因此置母亲的供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
据小儿子辩称,当初母亲和自己一家户口及土地都在一起,政府某项目征地补偿款有6.2万元,经舅父主持,这6.2万元补偿款既有小儿子一家的,也有韩老太个人的,由小儿子保管,用于韩老太生养死葬,兄妹5人达成共识。后韩老太一直由小儿子赡养,今年将韩老太送到养老院后,也由小儿子出钱供养。
大儿子则辩称,小儿子应该把这笔钱全部拿出来作为共同的供养费用,还要拿出来母亲当年地被毁时的青苗费用及这笔钱的利息。
庭审中,主审法官汤凯采取“迂回”的庭审办法,先让意见不突出的其他子女一一表述赡养意见,还当庭致电在外地务工无法返回参与庭审的二儿子和二女儿,电话另一端的两名子女表示愿意赡养,愿意调解并服从法院调判结果。最终,才问小儿子和大儿子的意见。看到兄弟姊妹们积极配合,旁边还有同村老少数十人,大儿子试图“算旧账”,被法官以答辩意见与案件无关进行否定。调解环节,法官又将大儿子拉到旁边单独释法说理,大儿子这才松口“我养活”。
经过法官法情并重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自2020年12月起,韩老太在毕店镇某养老院养老,每两月依次由5名子女顺序轮换,在养老院期间缴纳的养老费用以及头疼发热等小病产生的费用,由5名子女承担;韩老太若患大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及未来百年产生的费用由5名子女共同承担。
调解意见的达成,让80岁高龄的韩老太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汤凯和审判员王建武还和部分在场老人进行了交流,听取老人们对案件调解的意见和建议。
汤凯表示,近年来不赡养案件较少,单纯的调解或判决,能解决不被赡养老人眼下的困难,生病住院或百年后事有可能再生矛盾,不利于社会文明和家庭稳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要体现“一站式”解纷,让老人没有后顾之忧。像古文中有“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反过来,老人的权益保护也要“计深远”,让老人感受到在年迈无助时,还有法律提供权益保障,这是设置法律的初衷,是我们法官为民司法的使命。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