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合同解除拒不搬离 法院强制执行腾房

发布时间:2020-12-22 09:19:18


    本报讯(记者 徐蕾 通讯员 李涛 彭帅)12月19日上午,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对租赁合同解除后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南阳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办公场地进行强制腾房。

    南阳某生物有限公司位于市城区信臣路上。2009年12月,该公司将6666.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南阳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5年。双方在租赁协议中约定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土地的使用权。协议签订后该汽车销售公司在这块土地上建设了钢结构房屋,之后汽车销售公司私自将部分钢结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南阳某生物有限公司得知此情况后书面通知汽车销售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销售公司迁出、腾离并归还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卧龙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汽车销售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南阳某生物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后汽,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汽车销售公司督促其尽快搬离,但是该公司一直不予配合。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卧龙区法院执行局3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信臣路该公司所在地强制腾房。在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汽车销售公司办公场地内的物品进行有序搬离。③8

文章出处:2020年12月22日《南阳晚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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