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子拒不还父款 法官调解还钱

发布时间:2020-12-22 09:28:06


    本报讯(记者 王延娟 通讯员 杨萌)“谢谢法官,我的钱要回来了,病也治好了。”昨日,记者从西峡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原告徐大爷在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的帮助下,不仅要回了自己的30000元积蓄,还与儿子打开心结,冰释前嫌。于是,他到法院向帮助他的人表示感谢。

    今年1月,原告徐大爷将自己的30000元积蓄存入被告也就是他的儿子徐某乙的账户,由其代为保管,以备养老之需。后徐大爷因治病需用钱向儿子索要,儿子拒不返还。无奈之下,徐大爷将儿子徐某乙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徐某乙返还原告3000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乙拒不履行,徐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徐某乙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承办法官上门向徐某乙了解情况,徐某乙称两人虽为父子,但徐大爷在其幼年时入狱直至成年才出狱,未尽到抚养义务,且因生活琐事两人常发生口角,30000元是父亲自愿给的,故不同意将钱返还。

    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法官的劝说下,两人的心结逐渐打开,父子俩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出了内心的话,徐某乙主动联系家属将30000元送至法院,当场交到父亲手里,并答应日后不管父亲有没有钱,他都会孝敬父亲。③8

文章出处:2020年12月22日《南阳晚报》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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