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杨萌)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巧借微信,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该案快速执结,收到案款的申请人对法官的用心表示感谢。
2018年,杨某驾驶半挂车在西峡县与陈某驾驶的半挂相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全责,陈某无责。陈某经司法鉴定身体各部位多级伤残,该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杨某在约定期限内向陈某赔偿各项损失9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陈某系安徽人,被执行人杨某系宁夏人,二人身在异地无法前来法院。为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承办法官添加双方当事人为微信好友,采取视频的方式向对方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杨某履行判决义务,案件执结。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