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邓州市庆达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和邓州市耀诚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竞争现场陈述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报名参与竞选的在册社会中介机构中择优选定管理人。邓州法院副院长刘国磊、党组成员沙岩林及破产审判、立案信访、审判管理、执行、司法技术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听取了申报机构的现场陈述,并对参选机构进行了评审,邓州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宋远征全程参与并监督了整个评审过程。
邓州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邓州市庆达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和《关于邓州市耀诚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面向已入选《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且注册地位于南阳市的管理人采用竞选方式公开选任两个破产企业管理人。邓州本地符合条件的在册机构均报名参与了竞选。
会上,申报中介机构依次到场进行陈述。参选机构围绕本机构基本情况,拟参与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人员的专业水准、执业能力、办案经验,对破产案件拟开展的工作计划、报价方案、机构优势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与说明。
现场陈述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结合书面初审和现场陈述情况,比较分析各申报机构的情况、特点,综合考察各申报机构的行业经验、机构声誉、工作业绩、竞争优势、初步报价等因素,评定了两个破产企业初选管理人。
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是在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破产案件中担任重要角色。为择优选任管理人,邓州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以确保选任具有中立性、专业化的优质团队担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保障公正、高效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