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法院“面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

《南都晨报》报道: 铁腕惩恶 保一方平安

发布时间:2021-01-12 11:15:21


    □本报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贾吉振 张华艳 文/图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桐柏县人民法院将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桐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辛在谈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如是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桐柏县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打好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为民司法的政治立场,不断增强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政治担当,坚持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从严惩处涉黑恶犯罪,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挥“头雁效应” 提高案件质效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桐柏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发挥“领头雁”效应,提高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工作中,从院长到庭长,再到审判法官,权责明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合议庭到专业法官会议,再到审委会会议,压实责任,分级把关,关关把质量。

    杨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黑恶势力充当地下执法队插手民间纠纷的典型案例。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该院副院长郑文中担任审判长,开庭前,郑文中认真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庭审提纲;庭审中,他围绕案件焦点组织诉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庭审持续了两天,过程规范有序。宣判后,该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郑文中介绍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案的判决结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2020年全省法院4个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8案54人,现已审结11案42人,共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要求的“案件清结”任务。

    公正高效审理 敢于亮剑黑恶

    在涉黑恶案件的审理中,该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一办案思想和裁判尺度,坚持“精准审判、快审快结、依法严惩”原则。案件办理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办案质量和效率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杜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案件时间跨度长,作案区域广,涉及人员多、事实多、罪名多,法律适用存在争议,且证据庞杂,审理难度极大。承办法官王致岸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查阅卷宗材料20余册,撰写阅卷笔录2万余字,6次修改审理提纲,30余次与辩护人、公诉人沟通,为案件的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庭审中,她充分保障每一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到晚上11点,全程秩序井然。

    “对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必须慎之又慎,既不能拔高,也不能降格,只有把案件办扎实了,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才能对得起胸前的法徽,配得上人民法官的称号。”案件宣判后,王致岸欣慰地说道。

    保持高压态势 力求“黑财清底”

    为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该院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线索核查,做到精准打击,力求“黑财清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苏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面对一张信息模糊不清、交易额巨大的银联刷卡小票,办案法官抽丝剥茧,反复比对,通过银行流水,查询到被告人以他人名义购房的事实,为查控财产打开了突破口。办案法官段奇多次往返郑州、方城等地,查实涉案财产1000余万元,涵盖房产、车辆、银行存款、金银首饰、名贵手表等,逐一明确处置方式。判决生效后,该院专门成立执行专案组,克服财产分布广、权属登记复杂、处置难度大等困难,跨域协调自然资源、房管、金融等部门,不遗余力追缴违法所得。

    自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坚持“打财断血”不放松,共没收个人房产22套、车辆8台,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银行存款等共计价值2200余万元,并将涉案财产顺利上缴国库。

    固本清源治理 确保长治久安

    3年来该院加强舆论宣传,共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扫黑除恶稿件150余篇,通过自媒体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旁听案件20余次,制作展板10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

    该院聚焦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问题、线索5条,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2条,先后对500余名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和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候选对象以及拟招录公务员、拟提拔使用干部提出刑事判决审查意见。

    坚持打早打小。黑恶犯罪往往是由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升级壮大形成。该院依法从严惩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七类涉黑恶常见犯罪案件。3年来,累计审理297件,379人。在裁判结果上依法从严、慎用缓刑,防止涉恶犯罪坐大成势而演变成集团犯罪和有组织犯罪。⑥3

文章出处:2021年1月12日《南都晨报》C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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