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南阳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通报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现场会情况,认真学习了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庞景玉院长要求要在四个方面狠抓会议精神的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人民陪审团制度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深化和发展,具有充分的政治和法律依据,是践行司法人民性,实现司法民主化、大众化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张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消除疑虑,创新理念,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
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民陪审团工作是省法院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制度创新年”活动的一项亮点工程。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长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检查;要尽快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确定工作标准和时间进度,确保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要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按照每个基层法院不少于200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的标准,在上半年完成人民陪审团成员的选任和建库工作;拓宽人民陪审团的参审案件范围,把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从刑事案件拓展到民事、行政、再审、执行、涉诉信访等领域,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人民法院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利器。
四是要加强调研,强化指导。人民陪审团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创举,全市法院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不断加以创新完善;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这一制度,争取党委、人大的重视支持,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意义;要把人民陪审团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评,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