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多举措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1-01-27 08:59:04


    本报讯 (通讯员李 智)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江苏省泰州市圆满执结一起涉企定做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南阳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某减震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于某定做合同纠纷一案,镇平县法院经审理判令江苏公司支付南阳公司报酬2435852.18元及利息,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未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考虑到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运用执行强制措施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执行干警经请示批准后,决定暂缓执行对该企业的搜查措施,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经过连续两天的努力工作,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江苏公司先行支付南阳公司报酬15万元,下欠债务每月清偿3.5万元直至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南阳公司同意解除对江苏公司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障江苏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至此,案件圆满执结。②5

文章出处:2021年1月27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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