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诈骗犯罪高发

《南都晨报》报道: 警惕骗子的老“套路”新“骗法”

发布时间:2021-02-18 08:26:14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宋梦楠 郑娜)春节期间是诈骗类犯罪的高发时期,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近期办理的诈骗案例,为广大市民解读诈骗套路,帮助群众提高财产安全意识,面对高回报理财和投资建议要保持理智,亲朋好友联系借款一定要核实之后再处理,面对钓鱼网站不要点击,个人信息注意做好保密。

    租房后冒充房东再转租他人,获刑1年

    郅某租下一处房屋后,通过伪造购房收据冒充房东将该房屋转租给王某,一次性骗取长期租金18700元。数日后,郅某又通过给付定金的方式取得另一房屋的钥匙,后冒充房东将该房屋转租给张某,一次性骗取长期租金23000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引诱他人掉入网络赌博陷阱,获刑3年

    黄某在婚恋网上冒充在香港工作的成功人士,添加被害人联系方式后与其培养感情,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向被害人介绍“威尼斯娱乐城”等虚假赌博网站,谎称知晓该赌博网站漏洞,能保证被害人稳赚不赔,并制造获利假象以鼓励被害人追加高额充值,在款项到账后便转移赃款,拉黑被害人,音信全无。后经办案人员工作,成功挽回被害人324500元的财产损失。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以中奖名义骗取邮费,获刑12年6个月

    黄某等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使用网络电话改号软件,安排人员冒充北京中视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向不特定人群拨打电话,以总部成立15周年回馈客户的名义,虚构免费大礼包,再向被害人收取邮费,截至案发,5806名被害人因为大意付出了235万余元的不菲代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35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⑥3

文章出处:2021年2月9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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