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四个加强”关注民生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4-02 09:23:35


社旗县人民法院坚持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维民权、解民忧,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便利与人文关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畅通便民诉讼通道。 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专门安排值班法官,加强诉讼引导,全面落实“阳光审判”措施,随案发放案件质量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卡,充分尊重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当事人“明明白白”地打官司,对涉及民生的纠纷案件,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送达、快执行,并依法优先适用法律程序,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认真落实诉讼费减缓免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行使,让弱势群体能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 加强案件巡回审理,丰富利民审判方式。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院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行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推“假日法庭”,鼓励法官到田间地头、社区庭院,现场开庭,就地调解,不仅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解决,又为群众节省了时间和费用,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让人民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把“司法为民”的触角最大限度地贴近人民群众。

三是加强案件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权益。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法院一方面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要求法官全程调解,争取案件案结事了。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人员装备配备,创新工作方法,集中执行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积案。针对涉执上访案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坚决执结到位;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努力破解“执行难”有效途径,穷尽执行手段,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四是加强法官政治教育,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法院以为人民服务为导向,以让人民满意为衡量工作绩效的根本尺度,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集中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让全体干警在文化理念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怀爱民之心,尽为民之责,处处体现和谐、和善的思想,为嬴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辖区的和谐,发挥人民法院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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