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快速执行保障权益

发布时间:2021-03-12 14:50:33


    本报讯 (通讯员魏旭倩)近日,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25日,申请人刘某在被执行人南阳市宛城区某医院进行“腹腔镜下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治疗,导致刘某右侧输尿管损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刘某提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宛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宛城区某医院支付刘某赔偿款184651元,2021年2月5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法院执行局按照案件繁简分流规则,将该案分流到简案速执程序,启动快速执行。

    执行干警承办该案后,认真审阅了卷宗,立即实施了快速执行预案,以确保申请人能快速拿到全部赔偿款。在法院的执行措施“组合拳”下,该医院主动将184651元赔偿款打到了法院账户。②12

文章出处:2021年3月12日《南阳日报》A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