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躲债四年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0-04-06 14:58:28


201042,躲债四年的被执行人卢康军在回桐柏县城关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被户籍人员发现卢是在网逃犯,桐柏县公安局立即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20009月,卢康军为了给儿子交上大学的费用,便向马某借2.54万元钱,口头约定3个月归还。借款到期后,经马某多次催要,卢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马某逐向桐柏县法院起诉,200591,该院做出桐城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判令卢康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某2.54万元借款并自2005511起到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在判决生效后,卢康军玩失踪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马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桐柏法院在执行中查明,卢康军在诉讼中将自己的房产以298000元的价格卖出,并将该款打入其子帐户,逃避执行。执行人员找到其子,要求其偿还借款,卢康军在电话中对其子称不要还款,致使法院执行未果。经桐柏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被执行人卢康军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造成判决难以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决定将案件移送到桐柏县公安局。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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