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延娟 实习生 刘玉杰 通讯员 王阳)3月16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在南召县淯阳实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巡回审判活动,对一起发生在南召县城关镇某小学的责任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该校900余名师生旁听。
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原告邵某就读于南召县城关镇某小学,上学期间因和同学玩耍摔倒致头部受伤,经诊断为颅内感染,脑外伤后综合征。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城关镇某小学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决南召县城关镇某小学赔偿原告邵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7522元,该责任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校方责任险限额内承担。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吴丰成以案普法宣讲法律知识,解答学生相关法律问题。他告诫同学们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