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余元工程款迟迟不结

《南都晨报》报道: 法官高效调解 “问题楼盘”复活

发布时间:2021-03-19 14:28:21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郑娜)“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这样分批给付的调解方案,给了企业喘息的机会,我们一定会按时履约,请您放心!”3月15日,南阳市一知名房企负责人在签完民事调解书后,握着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君彦的手满是感激。

    2014年,原告河南某建筑集团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建被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市中心城区建设路的某楼盘。2014年10月,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和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推进工程进度,但被告屡屡违约,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窝工、机械设备闲置、融资垫资施工等多方面的经济损失。

    因工程款不能及时兑付,导致工程长时间停工,众多已缴纳房款的群众怨声载道。这期间,建筑公司和开发公司就工程兑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因被告无力偿还,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深。

    2020年7月2日,原告河南某建筑集团公司一纸诉状将开发公司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工程款共计1.8亿余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同时,要求对承建的1#至12#楼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法院民三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及到2000多户购房户,高度重视。庭长卢国伟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案件,承办法官李君彦多次与双方委托律师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公司承诺自2021年3月份开始,每月按约定的金额及时支付工程款,直至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完剩余所有工程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如未按照约定执行,建筑公司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告申请法院查封的133套商铺,在被告按约定支付工程后,按付款比例申请法院解封相应比例商铺,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原告应配合被告及时验收商铺及地下车库。

    3月15日,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法院,共同签订了调解书。目前,该楼盘已基本完工,大部分住宅已交付业主,商业部分也正在交付中,整个小区烂尾楼问题初步得以解决,真正实现了为企业排忧解难、定纷止争。⑥3

文章出处:2021年3月19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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