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宅基地纠纷被打伤,伤者却赔偿打人者1万元 法官邀请村组干部共同参与原被告之间的纠纷调解

《南都晨报》报道: 三方努力 巧审邻里之间“案中案”

发布时间:2021-03-23 14:40:09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王崇)3月16日,在镇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刘香勇和村组干部的见证下,原告王某甲现场支付被告王某乙10000元,并当场向法官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王某甲与王某乙系镇平县晁陂镇某村邻居。王某甲于去年7月在宅基地上建房时,与王某乙产生纠纷,王某乙将王某甲打伤。王某甲将王某乙告上法庭,要求王某乙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法官刘香勇在受理该案件后,立即查阅卷宗,实地查看,并和该村村委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该案情况,发现该案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但背后隐藏的是更为复杂的相邻权纠纷,若处理不当,反而可能引发更深的矛盾。王某乙对法官的调解相当抵触,觉得自己明明占理,反而还要给对方赔钱,很是不服气。

    虽在疫情期间,但刘香勇在心里时刻惦念着本案,当即运用法院“智慧化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调解平台”、微信聊天等方式多次联系劝说当事人,防止在疫情期间产生更大的纠纷。3月13日,在刘香勇对原、被告进行调解后,虽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明显感到双方态度已有所松动,于是决定趁热打铁,当即来到建房现场、邀请村组干部,一起进行调解。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及建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该案顺利执结。⑥3

文章出处:2021年3月23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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