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法院:用心化解矛盾 执行也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5:31


    李某男和李某女原是夫妻关系,因双方感情不和,2018年3月,两人在民政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养,男方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李某男却没有履行承诺,一次也没有支付过抚养费,经李某女多次联系协商无果后,便将李某男诉至卧龙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某男支付抚养费及利息。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男向李某女支付抚养费及利息共计44000元。李某男不服上诉,南阳中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某男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女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此案系婚姻家庭纠纷,虽然女方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想到两人孩子还那么小,还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呵护,执行法官更多的是希望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尽量不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过多的创伤。于是,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李某男的住处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李某男就算大人之间有再大的矛盾,也要想想孩子。终于,在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男最终动摇了,答应给付全部抚养费,并承诺以后会按时每月给儿子打钱,让儿子能过的更好一些。3月19日,申请执行人李女士收到全部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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