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审判执行共同发力 终解“一铺两卖”难题

发布时间:2021-04-02 15:58:08


    心仪的商铺被转售他人,“一铺两卖”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购铺者该如何维权?近日,唐河县法院审理并执结了一起因商铺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周某于2020年8月选中一套由某知名开发商公司在我县开发建设的综合体项目面积为25.49平方米的商铺,当天支付给开发商商铺定金30000元,并签订《商铺认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周某应于9月7日24点前付清首付款、按揭服务费、维修基金等合计213161元。9月5日,周某向该开发商支付76000元后,想要继续支付首付款,未料到却被开发商拒收。开发商当天退还周某50000元,并告知周某商铺已出售给他人。

    周某从未想过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对商铺买到后未来生活的理想规划和美好憧憬一下子化为泡影。2020年11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气愤不已的周某把该开发商诉至唐河县法院。经唐河县法院审理后,判令该公司双倍返还周某定金60000元及预付款26000元。

    判决生效后,该开发商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3月,周某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并对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冻结,该公司委托代理人被传唤至法院接受问询。

    执行干警耐心地对该公司委托代理人释法明理,强调老百姓挣钱不容易,开公司应该守诚信,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该开发商当场将86000元支付给周某。周某激动地向干警表达感谢:“多亏有法院主持公道,解决了我们老百姓维权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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