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涉及人群众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案件的审理,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法律权威性,提升法院形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工程。
不断强化法官司法为民意识。切实加强全院干警政治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尤其强化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大力倡导干警“走出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务实工作作风,零距离服务民生。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指导群众诉讼。设立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等各类案件巡回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等方式,使各类矛盾迅速得到解决。进一步完善诉讼费缓、减、免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不断加强诉调效能。制定出台了《新野县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意见》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调解工作遵循“四坚持|、三结合”,即坚持依法调解,坚持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调解、坚持快捷及时调解、坚持耐心公正调解;把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相结合,做当事人工作与多方疏导相结合,说服教育与法律措施相结合。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处理案件一劳永逸,事半功倍。
不断完善群体诉讼预警机制。在立案阶段建立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对有可能形成群体性诉讼法的案件,提前分类立案,有针对性的加强个案指导,分类化解矛盾。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群体性、突发性案件,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不断强化执行效果。组织执行法官认真学习民诉法,用好用活民诉法关于执行工作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加大先予执行保护力度,对于申请先予执行的,经查证事实清楚,裁定先予执行,尽早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