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4月8日,宛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油田某驾校,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吸引了驾校学员的围观,并在庭审结束后向学员们发放了普法宣传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0年4月24日15时许,李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沿油田中南路自北向南行驶,行至辽河路丁字路口时,与韩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被油田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8.2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后经油田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责任认定,李某负全责。
开庭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法官根据事实证据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加上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均系从重处罚情节,但李某到案后态度端正,可从宽处理。遂当庭判决,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围观的驾校学员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会安全驾驶,绝不酒驾、醉驾。
据了解,宛城区人民法院刑庭目前有5个审判团队,审判团队按照“1+1+1”的模式配备人员,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自2020年团队组建以来,审理各等刑事案件1000余起,有效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