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流程管理关。建立流程管理系统,主管院长、业务庭长从立案分配、调解、审理、宣判、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和监督,全面了解审判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严把业务指导关。除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种业务培训和本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业务指导小组,由主管院长对各主管业务单位进行专项业务培训,组织集中研究、探讨疑难案件,有针对性地指导审判工作。
严把案件判决关。明确规定,所有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非经调解或协调不能判决,各主管院长对所有拟判决的案件,认为有调解可能的,要求合议庭或业务庭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确保所有案件应调尽调。四是严把法律文书签发关。对所有案件一律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四级把关,严格规定裁判文书的签发权限,严格审查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引用法律是否正确、裁判说理是否明确等事项,避免文书瑕疵。
严把案件评查关。实施案件月评查制度,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从内容到形式、从实体到程序,制定各项评查标准,对每月所结案件进行全面、系统的评查,逐案逐项打分,及时通报评查结果,狠抓整改落实。
严把审判质效考评关。成立案件质效考评管理办公室,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实施季考评、年总评制度,细化考评内容,科学设定考评指标,真正发挥目标考评“尺子”、“镜子”、“鞭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