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在身边】王光伟:扎根法庭十六载 无怨无悔书人生

发布时间:2021-04-23 10:43:10



    在桐柏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刚过不惑之年,却已经是人民法庭的“老革命”。16年来,他坚守人民法庭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就是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王光伟。

    判后答疑 打通“最后一公里”

    人民法庭是法院联系老百姓的重要纽带,日常工作中,王光伟十分注重做群众工作,对判决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做好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胜败皆明理。

    2018年6月,在办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时,原告因证据不足败诉。判决送达后,王光伟并未就此罢手,他了解到原告虽然认可法院的判决,可面临的问题却得不到解决。于是他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帮助原告分析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帮助,最终原告的大麻烦得以彻底解决。

    2019年秋天,原告带着自家地里种的葡萄送到他的办公室,被王光伟婉拒了,原告激动地说:“法官连几串葡萄都不收,谁再说法院坏话,我都不愿意。”

    用心调解 案结事了人和

    在办理案件时,王光伟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产生纠纷的原因入手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办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时,原告系无工作的农村女性,被告智力有障碍但可以正常照顾孩子生活,且与孩子感情较深,双方均希望抚养婚生女孩。调解中,原告执意要抚养女儿,被告的母亲称被告已无再婚可能,孩子是其两代人的希望,丝毫不让,调解陷入僵局。

    半月后,被告母亲向王光伟反映,原告将孩子从教育条件较好的油田小学转入其娘家小学,由其弟弟代管。获悉情况后,王光伟立即和同事赶到该小学,发现被告母亲反映属实。王光伟随即对原告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到双方分居后,原告一边带孩子,一边工作,确实忙不过来。

    考虑到这一情况,王光伟趁热打铁,积极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被告抚养,被告补偿原告相应的生活费。案件调解后,双方均很满意,被告的母亲称,这一结果给了其生活下去的希望。

    巡回开庭 普法办案两不误

    2019年5月19日,王光伟驱车50多公里,来到桐柏县淮源镇老湾村巡回审理了曾某赡养一案,老湾村村组干部、村民共50余人参加了旁听。

    曾某与丈夫周某生育五个儿子和一个女儿,1993年曾某与周某离婚改嫁至北京。在北京生活的十余年中,曾某没有参与子女们娶妻嫁人,也没有帮忙照看孙子、孙女成长。2009年,六十多岁的曾某只身回到桐柏老家,此时前夫已经去世。子女们因其与父亲离婚、多年不照看他们而耿耿于怀,只给曾某供应粮食,没有对曾某给予生活费和照料。因此曾某将在世的三个儿子和小女儿告上法庭。庭审中子女们对母亲十多年的不闻不问满腹委屈,认为供应曾某粮食就已经尽到了对曾某的赡养义务,曾某却对子女们只给粮食的赡养方法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

    了解到双方的心理后,王光伟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劝说四个子女,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曾某与子女们达成调解协议,每年6月1日每人向曾某支付700元现金。庭审结束后,王光伟又为参加旁听的村组干部和群众进行现场普法,讲解了婚姻家事、相邻侵权等法律常识,受到群众欢迎。

    十六载风风雨雨,十六载无私奉献。16年来,王光伟坚守法庭,舍小家,顾大家,从不因私废公,连母亲生病动手术也是联系医生安排在节假日。他常说“家里的事我管的少点儿,家属辛苦点儿,总能过去,但分给我的案件不及时办理,影响的不只是一个人、一个家庭”。由于工作出色,王光伟先后被授予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百优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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