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在身边】曹天祥:群众心目中的“暖心法官”

发布时间:2021-04-26 08:54:37



    曹天祥,男,1977年12月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历任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博望法庭庭长,现任方城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

    他曾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自2012年担任博望法庭庭长以来,他带领全庭人员穿梭于法庭所辖博望、广阳两个镇89个行政村的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做辖区21.9万名群众的司法守护者。他身先士卒,埋头苦干,用真心守望公平正义,用实干担当书写忠诚,被基层群众亲切称为“暖心法官”。2019年3月到民一庭工作后,默默无闻地坚守在案件最多、最复杂的民事审判岗位上,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赞扬和领导同志们的认可。

    用心调解

    曹天祥时刻以“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来要求自己,他的工作成就感源于每一次为当事人圆满解决问题时所得到的认同。他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总是能站在一个法官的角度,心中天平永不倾斜,废寝忘食、苦口婆心地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针对法庭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庭前、庭审、庭后调解技巧,近些年来,他个人结案数居全院庭长办案前列,办结的案件也能够做到案结事了。

    2019年8月,正是酷暑难耐的季节。一对夫妇因家庭矛盾,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如果不判离婚就要喝药自杀。了解此情况后,曹天祥提出为双方调解,原告拒不同意。此案开庭当日,他发现女方大热天竟然穿着厚厚的毛衣,经询问得知其身患疾病,不能吹凉风,他迅速关闭空调。庭审刚进行不久,他和书记员身上的衣服就已经被汗水全部浸透,脸上的汗水也滴个不停。当事人及其旁听的家人都很受感动,随即请求法庭休庭,同意接受调解。最终,在曹天祥主持调解下,原、被告破镜重圆,双方牵手走出了法庭。由于他的一个关爱举动,使一个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得以保全。

    2021年1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时,当事人之一的户籍地是河南省方城县杨集镇,浙江余杭法院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委托方城法院协助送达。曹天祥法官将该案成功跨域调解,余杭法院刘法官感激地说:“谢谢你们方城法院,帮我们调解了一起案件。”

    刻苦钻研

    曹天祥深知基层法院每年都要遇到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如果缺少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审判技能,就难以用事实和法律演绎出令人信服的裁判。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注重法律、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为了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结合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出了“真心关爱法、诚心批评法、耐心说服法、细心借鉴法、用心刺激法”等“五心”调解法,大大提高了所办理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在全院保持领先。

    竭诚奉献

    日常工作中,他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带领法庭干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几年来,他带头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校长”,多次为在校学生讲解法律。多次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解决部分群众不能在法庭工作时间参与诉讼等实际困难,他在法庭工作时通过推广午间法庭、双休日法庭、节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申请非工作时间咨询、信访、立案、审理的,可事先向人民法庭预约。为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方便群众诉讼,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他的建议下,法院进村在广阳镇多个乡村设立“巡回审判点”,主动把法庭推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园区企业,让群众少跑路就能解决“诉讼难”。到民一庭工作后,他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模式,充分运用巡回法庭灵活机动,群众易于接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特点,打造集“巡回审理、判后答疑、普法宣传”于一体的家事审判新模式,选择一些邻里关系、赡养抚养等农村易发多发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清清楚楚,胜败皆明理。他始终将廉洁作为个人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坚持公开、公正,秉公执法,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利益所诱。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曹天祥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心调解,细心办案,真心为民。近几年来,他多次获得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法官、办案能手,全县优秀政法干警,方城县第八届十大优秀青年,市优秀法官,全市法院系统文明执法先进个人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2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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