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当事人孙某、王某及家人将写有“公平正义 司法为民”“明察公正顺民意 厚德尚法合党心”的两面锦旗送到南阳中院,向承办法官张朝阳表示感谢。
该案系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孙某、王某于2020年7月向宛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对案涉房屋的执行,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孙某、王某不服上诉至南阳中院。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孙某、王某是否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案涉房屋争议较大,孙某称2010年其装修房屋时曾拍照用以标记电线位置并向法庭提交了照片,申请执行人陈某抗辩称照片中的房屋与案涉房屋并非同一房屋,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张朝阳通知各方当事人共同到争议房产现场,就孙某、王某所述的案涉房屋装修线路、线槽内排线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就一些关键性问题询问各方当事人。经过认真、仔细的勘查,在全面地掌握案件信息、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二审依法改判支持孙某、王某排除执行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书送达后,张朝阳法官又对申请执行人陈某做了详细的判后释法答疑工作,陈某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和接受。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南阳法院干警积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鲜亮的锦旗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南阳法院工作的认可,也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南阳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