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在身边】焦太升:勇于担当的模范法官

发布时间:2021-05-08 08:57:20



    焦太升,男,汉族,1965年4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进入南召法院工作后,先后在多个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任职,现任南召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河南省行政审判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20年获得“南召县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提名奖”。

    恪守职责 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谐

    2018年至2019年10月,焦太升在行政庭工作,2019年11月又从行政庭调配到民二庭,审判业务发生变化,他认真学习,务实肯干,发挥民事审判功能,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018年以来,他的办案数及办案质量均位于全院前列,化解了大量的行政、民事纠纷。

    在办理案件时,焦太升能够严格依法依规,努力将审判结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充分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在审判中加强说法析理,通过判决的说理和与当事人的交流,最终达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稳定社会之目的。

    焦太升勇于担当,不怕路途遥远,对行政案件深入实地勘验,到争议现场进行调解,解决了一大批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纠纷,为辖区社会稳定及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辖区老百姓及行政机关的广泛称赞。

    廉洁自律 永葆共产党员高风亮节

    身处特殊的工作岗位、社会环境,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焦太升对自己提出“心要放正、理要吃透、法要用准”的要求,始终坚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怀律己之心,修为政之德,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廉洁,自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将廉洁放在首位,将一切不利于审判的不良风气拒之门外,永葆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坚决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坚守风清气正的为民服务情怀。

    率先垂范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月21日,焦太升在办案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焦太升与干警们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援,为伤者救治赢得了时间。

    当天上午,阴雨绵绵,道路湿滑,焦太升前往云阳镇办理案件,在办案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原来是两辆脚踏电动车在躲避前方车辆,紧急拐弯时,因下雨天视线不好和路面湿滑导致两车相撞,两个驾驶人同时倒地受伤。雨一直下个不停,两位伤者躺在路上,因受伤而无力挪动、起身,衣服已全部被雨水淋湿,加之伤口疼痛,两位伤者蜷在道路上面色苍白,瑟瑟发抖。

    “救人要紧!”焦太升见状,没有片刻犹豫,急忙让司机紧急停车,上前施救。焦太升让司机从周围树丛中折下树枝,设置路障,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减速,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自己则急忙奔向受伤者,询问伤情。

    经现场观察,其中一位男驾驶员意识较为清醒,尚能打电话联系家属,而另一位年龄较大的女性驾驶员伤势较严重,呼吸微弱,已无力回答询问。焦太升不知年龄较大的女性驾驶员生命体征如何,不敢擅自挪动、查看其伤势,遂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从车上拿出备用雨衣,小心搭盖在伤者身上,为伤者遮风挡雨,并站立在伤者旁边为其撑伞。雨水顺着伞沿儿流下来,打湿了焦太升的衣服,但他全然不顾,将伞尽量向伤者倾斜,并细心安抚受伤者的情绪,陪伴着他们,直至交警与救护车到达现场,与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后,焦太升和司机二人才离开,继续投入到紧张的办案中去。

    工作中,焦太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强化领导责任,为促进南召法院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