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就几百块钱这么小的案件你们不会重视呢,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桐柏县法院执行局里申请执行人杨某感谢道。“群众利益无小事,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干警郝岩答道。
被执行人徐某某与杨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桐柏法院依法判决,徐某某需在期限内偿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欠款515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于2021年3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徐某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拒绝履行,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根据具体案情的综合考量,于4月21日,再次对徐某某进行传唤,徐某某虽现身,但继续找借口拖延执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干警清楚,因为此笔欠款是徐某某丈夫在世时欠杨某的,加之数额小,徐某某认为几百元钱不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因此徐某某存在逃避执行的心理。执行干警耐心的又一次向徐某某说明了作为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债权债务由其继承和承担。一番沟通后,徐某某转变了以往的态度,对自己以前的逃避行为表示抱歉后当场还款。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