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批评教育 宣法护法 倾心调解 和谐相邻”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潦河法庭干警手中,感谢王万萍法官倾心调解邻里矛盾,帮他们化解了心结。
叶某和王某是同村邻居,2021年2月19日晚,王某酒后无故到叶某家闹事,踹叶某家大门,辱骂、殴打叶某父子,抢摔叶某姐姐的手机,双方发生争执后,王某又用砖头将叶某新车的车门上砸了4个坑,叶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王某和其家人对外宣称分文不赔,双方矛盾越闹越深,叶某及其姐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车辆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并登报道歉。
庭审前,王万萍首先组织原告和被告王某的父亲及代理律师进行了调解。被告王某的父亲认为,公安机关已经拘留了王某,再赔偿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并且原告请求的数额过高,他不同意调解,让法庭判多少给多少。叶某看王某的父亲态度依然强硬,也不愿做出让步。眼看双方都在气头上,王万萍决定将双方分开进行调解。王万萍首先向原告叶某及其姐姐从法律上进行了解释,告知其诉求中哪些是能够支持的,哪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叶某及其姐姐考虑后,放弃了其他诉求,只要求王某赔偿车辆损失,但其要求的数额确实过高。王万萍又对叶某的姐姐单独做思想工作,叶某的姐姐同意再让让步,具体数额要看对方的态度。另一边,王万萍对王某的父亲解释了关于喝酒后民事行为是否承担责任的法律法规,又站在邻里人情、和睦相处的角度进行了耐心劝说和开导,被告王某的父亲同意向叶某支付3000元赔偿费。
在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且在损失费上还存在争议,原告叶某又转变了态度,声称不要钱,就要法院一个公道的判决,双方最终不欢而散。次日,王万萍考虑到这种邻里纠纷,如果不把心结化开,法院再公正的判决都难以平复双方的怒气,即使判决了,也可能难以执行。于是,王万萍又分别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不厌其烦地从法律上、人情上解释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叶某车辆损失费4000元,案件成功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叶某及其姐姐也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