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1.9亩耕地“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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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1 15:49:05


    本报讯 (通讯员李 森 杨小甲)5月19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一起案件,最终将土地顺利返还给申请人葛某强。   唐河县昝岗乡村民葛某强与葛某成系叔侄关系。叔叔葛某强于2001年将自己承包的1.9亩土地转包给侄子葛某成耕种,约定每年租地款100元。2018年,葛某强欲要回土地,葛某成拒不归还。葛某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2020年12月28日,法院审理后判令葛某成在本季农作物收获后将该土地返还给葛某强。   判决生效到期后,葛某成拒不履行。2021年4月15日,葛某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地块上尚有两间葛某成所建的已破损的房屋。5月19日,在当地村组干部的见证下,唐河县人民法院调配警力强制执行,一边布置警力保护现场安全,一边安排干警利用推土机迅速将该地块两间破损房屋推平,最终将土地顺利返还给申请人葛某强。②4

文章出处:2021年5月21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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