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 全部欠款返还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1-05-21 15:50:44


    本报讯 (通讯员朱 林)“感谢法官,把我的钱全要回来了。”5月20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一件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金某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申请执行人金某某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南召县人民法院法官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批向申请执行人金某某支付10万元,下余部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期限届满后法官主动与被执行人联系催促,使被执行人于近日将下余款项全部付清。②4

文章出处:2021年5月21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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