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债务纠纷,险些坏了朋友多年情谊

《南都晨报》报道: 法官悉心劝说 3人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1-05-28 08:20:48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清菁)“我没有欠原告钱,我也没和原告合伙做过生意!”孙某生气地说。5月26日,记者从唐河县人民法院城区法庭获悉,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还未开庭,被告孙某的情绪就已非常激动。

    2017年5月,孙某与乔某立下协议,约定双方各付50万元,合伙买下唐河县东南角一栋危楼及7亩耕地,之后一起开发房地产项目。而乔某当时只有30万元现金,所以拉来朋友李某参与,李某分两次转账给孙某共计20万元。事情已过去4年之久,说好开发房地产项目却因种种理由没能实现。李某多次向孙某讨要欠款无果,后诉至法院。

    开庭前,城区法庭法官韩群长对原告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环节,他发现协议是孙某与乔某所签,收条也是孙某为乔某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系原告李某与乔某所签,孙某声称自己已还部分款项给乔某,且自己对债权转让凭证不知情,双方一度僵持不下。韩群长了解到3人是多年好友亦是合作伙伴,且该案中乔某是解决此事的关键,故联系乔某了解此事。

    乔某到场后,韩群长以3人的友情为突破口,耐心地说:“你们3人之前关系不错,不能因为一点纠葛就断了情谊,大家都是做生意的,需要在全国各地到处跑,咱本地人出门遇到个老乡都激动得不得了,何况你们还是关系不错的老朋友,可不能因为金钱丢了情谊啊!”

    经过一番悉心劝解,孙某说:“我确实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情,但今天乔哥来了,李某是乔哥多年的好友,啥也不说了,我愿意支付这笔款项,付给乔哥的那部分虽然没多少,但是我也不要了”。乔某推辞地说:“孙老弟,我得还你,不能让你吃亏!”李某也笑着说:“对不住啊,孙老弟,我以前着急上火,确实说了很多不中听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经过协商,3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孙某一次性偿还李某20万元,李某不再主张其他权利,三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争吵了4年的原、被告终于解开了心结,三人最后并肩走出审判庭,相约一起去吃饭。③3

文章出处:2021年5月28日《南都晨报》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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