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市中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高点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市中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研究部署。2021年2月1日,市中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精神,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2月4日,市中院党组对照市委巡察组指出的5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逐一研究,梳理汇总,细化为6个方面53项151个问题,明确任务分工。2021年2月10日,市中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2021年3月2日,印发《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全院抓紧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全院上下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扛稳压实责任。成立市中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并分设八个工作专班,负责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进行指导。市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对照整改方案抓好具体措施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树牢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推进。市中院党组围绕6个方面53项151个问题,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每个问题、每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全面、详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或个人,坚决依纪依规问责处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坚持求实求效,狠抓整改落实。明确整改目标,实行挂图作战,对照整改清单进行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整改标准,强化验收把关,逐项核查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短板不足,及时改进提升完善,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内容不虚、取得实效。
(五)科学统筹协调,确保长效长治。坚持全市法院整体联动、上下贯通,以一改到底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一竿子插到底,从根子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48项143个问题,其他整改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坚持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党建方面
1.关于落实理论武装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工作,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学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市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促学,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着力学深悟透。二是建立学习签到和批示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严格执行签到考勤,党组书记对各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定期进行批阅,确保学习效果。2021年以来,秦德平书记已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批阅了1次。三是强化学习效果。改进学习方法,每次学习前制定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学习情况和分管工作实际,撰写个人讨论发言材料,确保见问题、有措施、能落实。灵活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授课、研讨交流、专题调研等方式,实现学习形式的多样化、研讨交流的全面化。四是认真督导“学习强国”学习。对全院干警“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对个人成绩落后的进行批评,对整体落实较差的,由机关党委约谈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
2.关于理论武装与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政治理论学习方案,各支部根据方案分别制订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周一学习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干警夜校”、专题辅导、理论考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做到深学细悟,筑牢政治忠诚,营造学与干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必修课,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执法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建立支部书记批阅制度,每月对干警的学习笔记进行批阅,督促、引导干警狠抓政治学习,提高在办案过程中的政治站位。
3.关于在真学真懂方面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理论学习检查力度,在坚持日常教育学习的同时,编印应知应会口袋书,采取个人学习、部门督导、检查验收“三级联动”的方式,督促干警加强学习,确保学习成效。各部门每月对本部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政治部和机关党委适时组织不同层次人员进行理论考试,以考促学,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截至今年4月30日,分层次组织理论考试4次。
4.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进行必要的调研、意见征集等,全部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二是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研究制定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域及工作责任进行明晰,提高党组议事决策的执行力。三是按照“兰考标准”和市委要求,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及时制定详细方案,严密组织,抓好各环节落实。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广泛征集机关各党支部、基层法院党组和有关单位的意见;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召开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结合征集意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截至今年4月30日,市中院党组已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均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建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中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三是建立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和谈心谈话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定期同分管部门干警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培训,确保意识形态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截至今年4月30日,市中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组织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开展了两轮谈心谈话。四是强化督导考核。班子成员坚持把意识形态纳入分管工作的重要方面,定期讲评、总结,及时对分管部门和干警进行督导提醒、抓好落实。坚持把意识形态相关知识作为党员干部理论考核重要内容,定期组织考试考核。今年4月份,对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包含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测评。
6.关于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把“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融入日常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中,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把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宪政民主”“司法独立”“党大还是法大”等错误思潮的十个方面重点问题列入各支部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在思想上厘清与错误思潮的界限,增强行动自觉。2021年3月14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全体干警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思想认知。
7.关于阵地和网评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网上涉法院舆情信息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完善舆情通报制度,对全市法院出现的负面舆情信息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召开舆情研判会,对敏感案事件主动进行分析研判,对负面舆情信息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提高舆情防范意识。二是加强政务网站管理,开设“法院建设”栏目,及时更新网页内容,每月对网站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网评工作指导意见》,把网评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考核。明确各院网评联络员和核心网评员数量,加强网评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法院共有网评员750人。四是加强自媒体管理,对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的微博、抖音等自媒体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备案、强化监督。制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表》,针对敏感案事件、裁判文书、内部刊物等,定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
8.关于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抓党建就是抓业务”理念,把党建工作和执法办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支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讲党课要求,3月18日,秦德平院长以《坚定“四个自信”筑牢政治忠诚》为题给全院干警讲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也分别给支部党员上了党课。三是制定《关于在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建立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章、支部条例等规定,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范,为“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提供操作指引。二是组织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对支部书记、内勤落实“三会一课”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实行组织生活会签到制度,督促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及审委会专职委员均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2021年以来,各支部结合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每月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
10.关于组织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完善阵地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机关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党支部工作群作用。认真做好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采取观摩评比、参观学习、辅导授课等方式,逐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2021年以来,建成标准化党员活动阵地3个,开展党务工作培训1次。二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明确个人党费收缴标准,固定每月第1周的周一为党费缴纳日,各支部均按照标准及时足额收缴并做好登记。三是建立支部工作台账,加强检查督导,每月对各支部上月活动情况督查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四是加强同市直工委的汇报沟通,对老干部处支部进行调整,将离退休老干部党员单独管理,拟增设4个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
(二)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的争先创优劲头不足、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2021年工作“一二三四”计划,即瞄准“一个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两个主题”:公正和效率;用好“三个抓手”: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四个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制度落实水平提升,冲刺全省法院先进单位。二是制定《2021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细化班子成员的职责任务。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抓好亮点工作的总结、宣传,增强创先争优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关于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把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所有入额班子成员全部纳入审判团队。
12.关于员额制改革出现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统筹,坚持人员向办案一线倾斜,2020年新招录的12名公务员中,9名同志分配至业务部门。现法官助理(含事业编制从事法官助理工作)总人数已达90名,与一线办案法官的比例基本达到了1:1。二是加大招录力度,加强同编办、组织部门的协调,及时通过招录、遴选等方式进行人员补充。2021年市中院公开招录公务员13名,其中法官助理9名。三是积极协调上级法院和我市相关部门,落实书记员工资待遇,对空缺书记员及时进行补充,确保书记员队伍的稳定。目前,全院员额法官与书记员的比例达到1:1。
13.关于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厘清正常监督管理边界,确保审判权力的正确运行。二是制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内部监督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衔接贯通的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发改案件双向沟通及异议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完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相关规定。三是定期开展专项审务督察,加强对上诉案件超期移送、案件审理超审限、发还改判案件评查等事项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问责。
14.关于落实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史、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新法新解等列为重点内容,通过法官大讲堂、集中培训等形式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干警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培训9次,培训干警800余人次。二是修订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树立正确导向,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书记员日常管理、培训,在新招录或补录聘任制书记员时,优先录用法学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严格把好入口关。修订书记员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书记员业绩档案,对书记员每半年考核一次,奖优罚劣。
15.关于干部队伍老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同省、市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的沟通汇报,争取把年轻干部充实到中院班子中。二是强化同组织和人事部门的沟通,制定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完善年轻干部的培养、选任机制,逐步形成干部的梯次配备。三是注重提拔和选用年轻干部,选任中层干部时,在考虑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条件的同时,明确年龄要求,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任力度。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干部选任相关规定,深刻理解人事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制定选拔方案,方案制定后第一时间报组织部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实施,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在确定拟提拔考察对象后,制作《干部考察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确保拟任职人员符合条件。三是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对全院档案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人事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三)执法办案方面
17.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模块,整合窗口设置,优化办事流程;在诉讼服务大厅配置网上立案、档案查询、诉讼风险评估等设备,以智慧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二是加强同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联合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诉前调解案件占比。截至4月30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194件,诉前调解率为43.1%。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督促各基层法院成立刑事速裁团队或明确专人办理刑事速裁案件,逐步提高速裁快审案件办理质效。目前,方城、南召、卧龙、淅川、桐柏、新野等法院已成立专门刑事速裁团队。四是落实网上办案要求,通过法院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移动App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等智慧诉讼服务的推广应用。制定网上办公办案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负责制,推进网上办公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网上立案314件,网上立案率56.17%,位居全省第二;网上缴费398笔,网上交费率103.65%,全省排名第一。
18.关于智慧法院建设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汇编在用信息化系统平台使用手册,依托中院内网公布文书核稿、全案回填等操作使用文档,引导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二是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全市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化应用年度培训计划或学习计划。及时对新上线系统(平台)跟进培训。2021年第一季度,共组织开展培训5次。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信息化应用测试,以考促用,逐步解决“不会用”的问题。3月18日-19日,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信息化测试。四是加强提醒督促,采取到庭提醒、摆放提醒桌牌、设置电脑提醒桌面等方式,督促办案法官按要求使用科技法庭。截至4月30日,已下发网上办公办案情况通报4期,编发工作动态简报14期。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科技法庭使用率为36.87%,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7.61%,智能文书平均生成率为96.43%,信息化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19.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专门通知,督促各院严格落实“三项规程”规定,狠抓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制定《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指导意见》,加大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意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联系,规范庭前会议和法庭调查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三是制定《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规定的落实。四是严格规范庭审程序,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宣布开庭和讯问、发问程序,完善各类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
20.关于为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定期听取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环境资源和涉及乡村振兴领域案件汇报,每月对发改案件进行通报,促进全市法院裁判标准统一。二是分类建立非法集资、环境资源和扶贫领域民生案件工作台账,及时跟进长期未结案件,加大督促督办力度,推动案件快速审结。三是出台《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审查认定与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范涉案财物处理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财产处置力度,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加强与市县“处非”部门的相互配合,加快涉案资产向集资参与人返还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加快涉案财产处置,提高执行到位率和财产处置效率。五是制定环境资源审判2021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生态区域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高效。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诉讼,完善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工作机制。牵头三省六县市区法院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入选最高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建立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开启生态修复资金集中利用模式。今年截至4月30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71件。市中院审理的王某某盗掘恐龙蛋化石民事公益诉讼案于3月5日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社会反响良好。
21.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案件质量把关,所有黑恶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确保案件审理有序高效。加强同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会商,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判前。建立涉黑恶案件台账,明确专班负责,每月对涉黑恶案件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全市法院2020年11月底前所立涉黑案件结案率100%,圆满完成最高法院确定的审判任务。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二是做好衔接配合,对外加强与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的判前沟通,全面查清涉黑恶财产,并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对内做好与立案、执行等部门的联动,案件下判后及时转入执行程序。三是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在每月执行质效通报中,把涉黑恶案件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通报,督促全市法院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2021年1-4月共执行到位8928万元。
22.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牵头部门,充实专班力量,提高营商环境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根据营商环境工作责任规定及实施细则,制定《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夯实各层级工作责任。三是建立营商环境工作月通报制度,对“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涉及的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建立个案督办及问责制度,派出督导组对工作滞后的基层法院进行重点督导。2021年1月19日至2月4日,组织研究室、民三庭等部门对全市14个基层法院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四是研究制定快速审理机制、预重整机制、“执转破”操作指南等,统筹企业破产、清算相关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着力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财产接收、社保和税后、费用保障等问题。
23.关于案件评查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五评三沟通”机制,完善发改案件评查机制,严格落实承办法官自查整改、院庭长监督指导、中院对口业务庭审查分析、审判管理部门跟踪评估职责。定期对发还改判、长期未结、信访投诉等案件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不断改进审判工作。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抽调全市32名业务骨干,对省市驻点指导组交办的问题案件、省法院交办的重点案件、上级督办案件以及巡察组交办案件、2020年所有改判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违纪者严肃追责。三是把电子卷宗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报结、归档电子卷宗的日常核查,定期对未制作电子卷宗或卷宗材料不符合要求、超期限未归档的案件进行通报,对电子卷宗存在问题较多或多次出现问题的,在绩效考核中扣除员额法官及所在业务庭相应分值。
24.关于对案件审理过程出现问题的法官问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诉讼法律规定,通过案件流程加强审判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对发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二是建立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常态化监控机制,实行临限提醒,对即将超期移送的提前15天通报,避免超期移送问题发生。对通报提醒后仍然超期移送的,实行双重追责,分别减扣案件承办法官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分值,并进行全院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市中院上诉案件按期移转率为100%,平均移转时间28.77天,位居全省法院第七。
25.关于办案程序和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二十项措施》,从服务理念、审判规范、文书制作、判后答疑、诉源治理、业务指导等方面,对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规范。一是规范民商事案件送达,明确所有民商事案件优先使用电子送达。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15085次。二是严格规范庭审程序,对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二审出现新证据且对案件事实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等,采取公开开庭方式审理。严格着装规定和庭审纪律,从严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规范证据出示、质证等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民事二审案件审理方式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对采取调查询问方式审理的案件,经过调查询问发现应当开庭审理的,及时变更审理方式,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6.关于合议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庭审规范和案件合议制度,对合议庭合议工作进行规范、细化。一是认真落实庭前阅卷规定,形成阅卷笔录。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轮流发问,确保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明确要求合议庭合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类案检索结果等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评议时,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合议庭进行合议时,严格按照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少数意见记入笔录,合议庭组成人员全部在评议笔录上签名。三是严格规范合议庭组成,对全院审判团队进行调整,建立相对固定的合议庭。
27.关于裁判尺度不统一、类案不同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合议庭合议、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等案件三级把关制度,推行“五评三沟通”工作机制,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二是定期组织会议或者线上业务培训,推送典型案例,统一定罪量刑标准,防止类案不同判情况的发生。三是成立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四是建立月通报制度,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212件,审结983件,结案率为81.11%,同比提升11.43个百分点。
28.关于法警执庭押解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法警值庭规定,结合庭审活动的时间、规模、类型、场地条件等情况,合理配置警力。对于重大案件或者被告人数较多的案件,及时制定专门的值庭方案。二是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一名被告人至少由两名司法警察押解,重大案件的被告人至少由三名司法警察押解,女性被告人由女性法警押解”的要求,配备值庭警力。三是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建立用警工作管理台账,细化工作责任。
29.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履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对减刑、假释等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驳回减刑、假释提请。严格材料审查把关,对刑罚执行机关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有疑点的证据材料重点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证据材料坚决排除。二是制作报减对照表,严格对照罪犯的执行情况、认罪悔罪情况、社会危害程度、财产刑执行情况等考虑减刑幅度。三是严格按照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认真审查刑罚执行机关的程序材料,并将程序材料及相关公示材料装卷归档。严格落实案件合议规定,并认真做好合议笔录。四是组建工作专班,对1990-2020年全市法院办理的27734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明确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30.关于案件文书及卷宗制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法官审判权力和法官及辅助人员责任清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通过“法官大讲堂”、定期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及水平。二是统一案件卷宗装订标准,逐项列明装订清单,确保无遗漏、无差错。配备举证材料专用章,把举证材料印章加盖情况纳入案件评查。加强对卷宗材料信息录入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三是对记录审委会讨论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书记员速记和总结能力。建立审委会讨论记录评价制度,设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四个档次,评价结果纳入书记员年度考核。四是开展2020年文书评选活动,对优秀文书予以通报表扬,对瑕疵文书进行通报批评,促进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
31.关于执行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法院2021年执行工作会,制定《2021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点》,明确“一争两强三抓四反五推进”工作思路,强化执行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实行执行过程动态监控,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二是制定条线培训计划,加强对全市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行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成立执行案件评查专班,定期不定期对执行案件随机进行抽查评查,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监控。四是把好结案审批关,严格执行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方当事人的时间为结案时间的标准,结案时加强对送达证明的检查。五是严格落实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现问题的执行案件严格追责相关人员责任,以案警示,正风肃纪。今年以来,已对4名干警进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
32.关于终本案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规划结案,实行“周分解任务、周通报结果”,把结案任务分解到平时,并把周结案任务完成情况与办案标兵评选挂钩。二是严格财产查控,加强对基金、理财产品的总对总查控,同时注重线下调查的有效配合,积极通过现场查询方式,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公积金进行查控。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终本案件专项整治,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截至目前,共向全市检察机关提供终本案件6700件,基层法院互评终本案件210件,中院对498件本级终本案件进行了评查。今年1至4月份,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终本率为17.11%,位居全省第八。
33.关于执行案件质效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召开全市执行联动工作推进会,加强同不动产、公积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协作措施,确保联动机制发挥作用。2020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位居全省第七。二是深化立审执协调,发挥立审执合力,在不同环节及时向诉讼当事人释明,引导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切实提高保全率。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明确所有长期未结案件由分管副院长、庭长作为督办责任人,压缩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坚持通报提醒制度,对超过十个月未结案件进行预警提醒。截至目前,2020年超过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开展涉及委托鉴定的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强化对超期鉴定案件的、通报。下发《关于规范办理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司法鉴定工作意见》,对鉴定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提升鉴定效率。五是大力推广阳光执行、律师调查令、移动执行App等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4月30日,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2273件,其中市中院执结205件。六是严格落实执行信访责任制,把每月第一、三周的周五确定为“局长接待日”,由分管院领导或执行局局长全天接访,并向社会公布两级法院执行局长、庭处长电话,全力做好涉执信访案件化解。
34.关于执行款发放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要求,定期对执行案款进行对账,确保执行款物管理清晰。对截至2020年11月的账户滞留执行案款进行梳理,逐一登记造册,逐案查明情况。二是组织召开离任人员执行案款专项清查会议,对不明案款逐人逐笔对照,逐案核查未退款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的,责令及时支付;对于案件信息不全、交款人不明的查明、补齐信息,明确专人及时退费;对有法定理由暂无法支付的,由承办人员写出情况说明,逐一登记备查,待相关原因消除后及时支付。
35.关于对涉诉信访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案件质效把关,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风险。一是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公布接访时间,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访,亲自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法,邀请代表、委员、律师参加听证会,参与信访案件处理,推动无理访依法终结。二是重点抓好信访风险评估、法官判后答疑、信访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督促法官负起办案和信访两个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三是加强信访部门与法警及各业务部门的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加强工作配合,及时发现信访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坚持分类施策,对信访案件分类处理,对能够化解的穷尽一切措施予以化解;对符合终结条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信访终结案件办理规定,积极申报信访终结;对违法上访影响恶劣或者采取极端方式的,依法从严处理。
36.关于巡察移交信访事项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涉诉信访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自纠整改。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对历次交办的未息诉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实行一案一策、一案多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重复访案件,减少信访老户存量。三是动员各方力量,压实属地信访责任、工作责任,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对案件存在程序违法、实体错误等问题的,重新导入程序,及时依法解决;对诉求有理但通过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向信访人说明情况,积极寻求案外解决途径;对案件没有道理但又坚持上访的,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促使信访人接受裁判结果;对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协调相关部门救助帮扶到位。四是强化案件评查和监督职责,对上级批转交办的信访案件组织专人评查,公开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四)政务管理方面
37.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且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借款管理办法》,严格借款手续、借款事由、借款审批,明确借款不还的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常治长效。二是依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据实予以列支。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作出情况说明,清退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8.关于政府采购、后勤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对应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而未集中采购项目的预算、计划申请、审批、采购方式、财务报销、固定资产处置等进行规范,明确操作流程。二是按照《南阳市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机关食堂、物业管理按照要求完成了招标。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作出情况说明,清退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9.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规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细化差旅费报销事项,并严格执行。对巡察发现的违规支出报销票据逐一核查,由相关人员退还违规报销金额,并写出情况说明及保证书。二是严格部门报销票据的签字审核管理,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实质审查审核,依照财务规定严格审核支出报销手续,做到事权、财权分类审批。三是制定《外出接访审批报销管理办法》,细化接访报销项目、事由、金额、人数,确保接访人员报销据实合规。四是开展虚报冒领补助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40.关于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机关公务灶管理规定》,强化公务灶管理,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及会务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明确接待内容和标准。
41.关于对财务收支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完备且相互衔接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做好出纳会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采购流程和报销规范等风险点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科室之间的互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财务部门日常经费报销、罚没收入、诉讼费、执行款、政府采购等进行抽查,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逐项核查,作出情况说明,清退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制度学习,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管理。二是制定《机关公务卡管理办法》,细化公务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南阳市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司法救助案件由审监庭统一办理,统筹管理和使用救助资金,避免重复救助情况的发生。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核查,作出情况说明,清退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3.关于诉讼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订《关于诉讼费退付及胜诉退费案件追缴实施细则(试行)》,升级改造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管理。规范立案诉讼费缴纳工作,确保诉讼费用交纳及时、快捷、合规。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核查,作出情况说明,清退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44.关于部分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司法礼仪教育管理,从着装、语言、行为等方面从严规范,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社会公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意见》,明确岗位责任,提升服务理念,努力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贴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坚持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四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对通过各种渠道查实的司法作风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45.关于司法作风问题较为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司法作风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在评先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认真分析全市法院近年来审务督察、信访举报常见问题及被查处干警违纪行为,从立案、审理、执行、人民法庭、公车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梳理归类,编印审务督察负面清单,对干警日常行为进行规范。二是严格落实庭审规范,严守庭审纪律,确保开庭及时、庭审用语规范、庭审行为得体。严格执行案件庭审排期规定,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合理排期,避免过多安排庭审而造成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长时间等待。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认真解决。
4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执法办案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今年年初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修订完善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通过听取汇报、函询约谈、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审判执行权力运行进行主动、精准监督。三是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工作开展、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明确,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四是研究制定《党风廉政约谈实施办法》,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教育、监督。
4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内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整合政治部、监察处等部门监督职责,做到职责明晰、工作衔接、协同密切、履职到位,切实增强法院内部监督执纪合力。结合2021年机关党委换届,选准配强机关纪委人员,确保机关纪委全面履职。三是制定《廉政监督员工作守则》,拓宽从严治党的监督范围,压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48.关于以案促改的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实施方案》,从典型案件选取、问题查摆剖析、建章立制、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以案促改的方法措施,确保以案促改形成“闭合回路”,“改”出成效。二是认真落实“逢案必改”要求,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讲授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法院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印发《全市法院十起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干警对照自查、撰写心得体会,切实发挥震慑作用,突出“改”的效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微信工作群通报、日常督导检查等方法,对法规学习、以案促改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成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逐项核查,作出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9.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力,违法违纪案件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印《全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规定,发挥“三个规定”纪录报告平台作用,积极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是围绕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各个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健全完善涉案物品管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四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院机关制作廉政文化展板,开展家庭促廉座谈会,发放劝廉公开信及家属廉政心语台签,持续营造廉洁司法氛围。
50.关于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婚丧嫁娶相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严格标准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制度管控,由监察处明确1名干警专门负责婚丧嫁娶的填报事宜,同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落实报告承诺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执行。
51.关于以出差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确保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从严把控出差审批关、行程关、报销关。所有公务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管控。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进行逐项核查,作出情况说明,清退违规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六)其他方面
52.关于巡察整改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专题学习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领导相关讲话精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对2016年省法院司法巡查、2017年市审计局财务审计、2018年中央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全部纳入本次整改范围,同步进行整改。截至今年4月30日,已基本整改完成。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常态化开展违规饮酒检查、作风纪律自查、重要节日及敏感时间节点提醒等方法,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结合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松”等不良司法作风问题进行查纠。
53.关于围绕“四个不摘”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结对帮扶计划》,重点开展特色旅游、优质矿泉水、高效林果业等产业扶持及产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坚持和完善“1+1+5”帮扶机制,发挥处级干部、扶贫专干、基层党支部的合力,定期不定期入户开展帮扶活动,每月8号、18号、28日,由各分包处级干部带领扶贫专干开展帮扶活动,确保贫困户脱贫不脱帮扶。三是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对具体帮扶情况实行工作留痕,不定期督查到岗情况,指导帮扶人在户容户貌、产业项目、就业就学等方面开展行之有效的帮扶,确保“四个不摘”落到实处。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中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院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巡察整改工作同市委的要求、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个别整改事项还需要较长时间持续推进,需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市中院党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干部队伍。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革命化”要求,持续深化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筑牢思想基础,确保全市法院队伍绝对忠诚可靠。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
(二)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水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好司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等作用。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大对怠于履行主体责任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更严的标准、更务实的举措,确保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079601;邮寄地址:南阳市新华东路1468号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zyjchsh@163.com。
中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