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 崇)5月31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卢医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精神障碍者购买车辆引起的纠纷,当事人拿回了购车款。
王某系镇平县某镇村民,残疾证显示王某患有精神类三级残疾。靳某在镇平县某镇经营二手车生意。2020年12月靳某与王某签订销售协议,将一辆黑色吉利轿车出售给原告,并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家人发现此事后找靳某退款,协商未果,将靳某诉至法院。经调解,靳某返还王某6600元,但辩称对于王某患有精神疾病不知情,且仅收原告8000元,非协议上写的10000元,并提供视频作为证据。
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后发现,王某患有精神疾病的外部特征较明显,衣着打扮和言语明显异于正常人,被告提供的视频为部分截取,不足以证实被告所说。随后,法官又多次与靳某联系释法答疑,陈述利害之后,被告全额退回了购车费用。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