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一包口香糖带来一场官司

食用他人家中的口香糖后晕倒,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证据不足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1-06-22 11:20:33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两人清理他人家中的旧家具时,发现有一包口香糖,分食后晕倒。其中一人张某出院后,将房东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记者从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在庭审中,张某的陈述和起诉事实前后矛盾,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0年7月3日,业主金某联系楼层管理员魏某、张某和一名保洁主管,请3人帮忙清理家中前租户遗留下的旧家具。

    张某在清理旧桌子抽屉时,发现里面有一包口香糖,除保洁主管没有食用外,张某和魏某将该包口香糖分食,后2人抬着桌子往门外走时,刚到门口便晕倒在地,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张某出院后,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金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62690元。

    宛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林峰仔细查阅案卷,反复观看现场视频,证实张某到金某家里清理旧家具,并非像张某所说,是受保洁主管和魏某指示处理废旧家具。

    其次,张某在起诉事实依据中的陈述前后矛盾,张某多次在起诉状中称“因食用口香糖中毒”,而在法庭上,张某称:“公安机关还没有给出结论,出警的一个民警说口香糖无毒,医院也说口香糖没有毒。”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陈述否定了其主张的所谓食用口香糖中毒,同时,医院及公安部门也未对致害原因进行确定,不能因张某和魏某吃了口香糖出现不良反应,就确定是因为在金某家中食用口香糖而导致中毒,可能是张某、魏某2人的自身原因,或者是在2人到金某家之前的某种原因所致。张某没有证据证明致害原因、也不能证明侵权行为、行为人过错和因果关系的存在,故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⑥3

文章出处:2021年6月22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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