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村头审判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6-25 08:20:12


    本报讯 (特约记者程远景 通讯员高 尚)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在广阳镇四棵树村村委会门前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村干部、党员代表及当地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张某及被告王某、袁某因出行道路发生纷争。庭审中,法官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诉求,结合实际情况,向双方释法明理,并主动将原被告双方分开调解。

    巡回法庭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王某、袁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清除原告门前出路上的石块等杂物,不得妨碍原告的通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村民简要宣讲了《民法典》中的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在场群众共同营造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②7

文章出处:2021年6月25日《南阳日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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