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建亚同志累倒在办案途中

  发布时间:2010-04-14 18:31:17


413下午4时,河南省淅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建亚在配合上级法院下乡办案返回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去世。就在当天上午九点他还在行政执行现场,九点三十分又为配合上级法院工作,下乡到荆紫关镇巡回办理案件,不想却永远地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王建亚同志生于19622月,19813月参加工作,19831月调入淅川县法院,1986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法官。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香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3月起任淅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建亚同志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无论在那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突出成绩。多次被淅川法院、县委和上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997年他担任庭长的香花人民法庭荣获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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