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量刑规范的指引下和充分的说理下,将推动量刑公正的实现,让当事人和公众可视化地感知量刑的尺度和细节,切实提升司法公正和权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7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检察院全面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常见犯罪的量刑,将交通肇事罪等23种常见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纳入规范范围,同时规范罚金、缓刑的适用。并规定,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严重的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
众所周知,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定罪量刑来打击罪犯,维护社会秩序。定罪和量刑自然也成为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但司法实践中往往重视定罪而忽略量刑,譬如一些公开的庭审现场中,控辩双方往往为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而辩论激烈,对量刑问题则一笔带过。而只有以科学合理的规则来规范量刑,才能让公众清楚地看见量刑的依据,进而提升司法公信。
由于现实的纷繁复杂和随时变化,考量某个具体犯罪的因素过多,决定了刑法不可能将所有犯罪的量刑依据和标准事无巨细地加以规定,而是具有较强的抽象性和原则性。具体如何量刑则由司法人员在实践中根据多个量刑情节加以裁量。
就以盗窃罪为例,根据刑法,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何谓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的标准也大同小异。而且,在数额较大这一三年以下的量刑幅度内,如何量刑还要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是否累犯、盗窃次数、财物性质、盗窃手段、是否退赔等因素。
由于决定量刑轻重的因素过多,量刑标准的复杂,让司法人员拥有一定的裁量空间,也让社会公众有了想象空间。或者说,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量刑规范的话,不管法官如何量刑,哪怕量刑规范、合理、公平到极致,被害人也会觉得判轻了,被告人也会觉得判重了,公众也会觉得云里雾里。尤其涉及到社会公众关注度极高的刑事案件,如果量刑失衡或者量刑依据不透明的话,必然会引发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合理怀疑。
因此,对于如何量刑,必须有“一把尺子”作为依据,尽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和想象空间,或者对裁量空间予以规范。将23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进行规范,一方面由于这些犯罪比较常见,关乎量刑轻重的因素比较稳定,量刑尺度容易掌握,另一方面正因为这些犯罪如果量刑不当,极易损害司法公信。故而,在量刑规范的指引下和充分的说理下,将推动量刑公正的实现,让当事人和公众可视化地感知量刑的尺度和细节,切实提升司法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