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在南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和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淅川县委书记袁耀生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淅川参加该县法院因公牺牲法官王建亚同志追悼会并慰问其家属。
4月13日下午4时,淅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建亚在配合上级法院下乡办案返回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去世。就在当天上午九点他还在执行现场,九点三十分又为配合上级法院工作,下乡到荆紫关镇协调案件,不想却永远地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省法院得知消息后,对王建亚同志的不幸去世表示惋惜,张立勇院长委托田立文副院长到淅川看望王建亚的家属。田立文副院长对王建亚的牺牲表示沉痛悼念,在送来省法院领导亲切慰问的同时,还带来了一万元慰问金。王建亚的妻子对田立文副院长行程数百公里来淅川看望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一定会化悲痛为力量,对生活充满信心,努力工作,教育好孩子。
王建亚同志生于1962年2月,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调入淅川县法院,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法官。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香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年3月起任淅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建亚同志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无论在那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突出成绩。多次被淅川法院、县委和上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997年他担任庭长的香花人民法庭荣获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