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赵倩)7月20日,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景怀带队赶往平顶山市公安局,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回法院。
据悉,李某因拖欠黄某的劳务费,被黄某诉至法院,经调解约定,李某应于2021年3月1日支付黄某劳务费及利息共计16万元,但李某未按约定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5月20日前履行还款义务。
但截至5月底,李某仍不还款,法院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7月19日,李某在平顶山市某酒店办理入住时被系统发现踪迹。
7月20日,王景怀带队赶到平顶山市连夜将李某带回宛城区人民法院。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李某支付现金10万元后,双方对剩余的款项达成还款协议。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