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7月26日,某公司职工代表赶到邓州市人民法院,向法院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查明杨某因帮朋友收购银行卡而触犯法律被羁押。杨某在广州经商,案件审理时,该公司百余名员工写信至法院,请求对杨某从轻处罚,公司急需杨某主持经营。而杨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
承办法官冀鹏翀考虑到既要打击信息网络犯罪,又要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多次与检察院就量刑进行沟通,最后结合杨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表现等因素,依法从轻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及相应罚金。宣判后,杨某说:“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使我感受到法院执法的温度。“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