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淅川讯 (记者杜斌 通讯员王彬 张长海)4月13日,淅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建亚在办案途中突发心脏病去世,年仅48岁。14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赶赴淅川县,慰问王建亚家属。
4月13日下午4时,在配合上级法院下乡办案返回途中,王建亚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据介绍,当天上午9点,他还在执行现场工作,9:30又配合上级法院到荆紫关镇协调办案,不想就此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得知消息后,对王建亚同志不幸去世深表哀痛,立即委托田立文赶赴淅川。4月14日,田立文一行参加了王建亚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并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其家属送上1万元慰问金。
王建亚生于1962年,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香花人民法庭庭长等,2003年3月起任淅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他都兢兢业业,秉公执法,成绩突出,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