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普法宣讲进军营

发布时间:2021-08-04 08:57:22


    本报讯 (通讯员刘 源 王晶雅)8月2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到西峡县武警中队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全体武警官兵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2020年11月4日,被告人刘某无机动车驾驶资格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白羽公园南门路段,溜车撞到孙某驾驶的警用车辆,警用车辆又与其后一辆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法庭审理此案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李颖博同武警官兵一起座谈,结合真实案例为官兵们进行普法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②8

文章出处:2021年8月4日《南阳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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