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妥善处理合伙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8-11 16:26:23


    “来来来,微信打开,我直接把钱转你,这个事就算了了,咱们和和气气做生意,以后还是朋友!”2021年8月1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圆满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快速有效地实现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有力助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案原、被告系朋友关系,两人于2020年12月合伙经营一家饭店。2021年3月,由于双方经营期间发生矛盾争执,被告杨某提出不再合伙经营,原告文某同意。结束合伙后,原告文某又在被告杨某隔壁单独经营一家烧烤店。期间,文某和杨某多次发生吵骂,两人之间关系很紧张。2021年7月,文某以杨某需要支付其合伙期间款项3000元为由,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被告杨某辩称,两人在合伙期间未经结算,文某也应支付自己相关款项,拒绝支付杨某3000元。

    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纠纷主要是因双方“斗气”而引起。案件争议点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费用未经结算,要想成功调解,必须让双方静下来把账算清楚。于是承办法官在耐心帮助原被告核算了房租、装修费、食材成本等往来账款后,提醒双方当事人,“做生意讲究一个‘和’字,要和气生财,你们争来争去,不仅会影响生意,还可能影响心情和身体健康,得不偿失,倒不如双方握手言和,专心干好各自的生意,互相帮助,生意才能越做越大……”。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并当庭履行完毕。

    据了解,新野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涉企、涉中小投资者纠纷的司法服务、风险防范、纠纷化解、立审执协调等工作。在调解工作中注重调执结合,努力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个细节中,多点发力,多有作为,凝心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作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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