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镇平县人民法院 化解赡养矛盾

发布时间:2021-08-16 08:56:23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王崇)8月2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李某甲夫妇婚后生育李某乙、李某丙2个男孩,抱养1个女孩,现在3人均已成年。其中,李某乙、李某丙已成家。李某甲夫妇年逾七旬无劳动能力,更无收入来源,希望孩子能够尽赡养义务。但李某甲夫妇与李某乙因赡养问题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遂闹上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乙表示同意支付赡养费,但是现在没有能力支付,导致当庭调解未果。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乙支付老人赡养费,判决生效后,李某乙仍以没有能力支付为由,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柯联系李某乙,耐心做思想工作,阐明利害关系,并告知其若具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为社会所唾弃,也将为法律所严惩,法院将对其执行司法拘留。最终,李某乙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8月2日,李某乙主动履行赡养款,该案顺利执结。⑥3

文章出处:2021年8月16日《南都晨报》C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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