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谢丛晨 惠雅格)“多谢法官,这件困扰了我10年的事情终于解决了。”日前,唐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收到被告转账后,原告郭某对法官连声道谢。
2010年,涂某与王某承包修建桐河乡移民新村道路时,郭某向二人供应了价值1.4万元的河砂。其后,郭某结款时,涂某称,钱已经被一个同乡领走了。此后10年间,郭某多次向涂某和王某索要货款未果,无奈将二人诉至法院。
接到这起案件后,法官马嫄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本是朋友,于是,马嫄进行了当庭调解,劝说双方当事人要念旧情、互相体谅难处。最终,郭某选择减免1000元钱和利息,并承担了诉讼费用,涂某和王某则共同筹钱当庭支付了1.3万元。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