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法院免费为特困当事人解决食宿问题

  发布时间:2010-04-16 09:07:09


为切实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真情体恤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诉讼疾苦,新野县法院多策并举,积极为特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免费为当事人提供食宿。

成立服务特困群体领导小组。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薛红喜为组长,其他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为特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确定免费提供食宿当事人的范围。将到该院立案、开庭、听证、申诉等经济特别困难或无力承担食宿费用的当事人纳入免费提供食宿的救助范围。

明确为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的程序。先由承办案件的部门对特困当事人经济能力进行评估,认为当事人符合救助条件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管科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即免费安排食宿。各业务庭和司法行政科对安排当事人食宿情况建立台帐,并由行管科对准食宿单位结帐。

确定免费提供食宿的地点。该院确定就餐设在东平小炒餐馆,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为困难当事人安排住宿地点设在县东方宾馆,住宿的标准为每人每晚30元。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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