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南阳高新法院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正当合理规范行使执行权,坚持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到日常执法办案中,在依法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助力企业,促进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
某银行与涉及南阳市某公司等4家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南阳市某公司等需偿还借款本息。后南阳市某公司等未完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该银行向该院申请执行剩余借款本息共计500万余元。
执行经过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冻结了南阳市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该公司在得知账户被冻结后,一方面主动联系银行商议还款事宜,另一方面火速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法院冻结的一个账户系公司货款的往来账户,该账户一经冻结,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的影响,公司的货款进账之后无法支付出去,已经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院在得知这一紧急情况之后,对该案进行了综合的分析,考虑该案件系涉及银行与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而本案中冻结账户的行为确实对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鉴于当天公司已经将借款本金300万元左右一次性支付完毕,下余的费用仅为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与银行充分进行沟通并征询了其意见之后,且冻结的另一个账户已经能够足额清偿下余的费用,银行对于该部分费用也同意与公司进行协商,在经过合议之后,该院决定对涉及公司经营的账户予以解除冻结,当天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从公司反映该执行情况到解除账户冻结,用时不到2天。之后,双方当事人就下余款项协商之后确定一次性支付时间并履行完毕,至此,该案从执行立案到顺利执行完毕用时仅为6天。
加快执结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为涉企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是高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发力点,高新法院将尽最大限度缩短执行周期,规范执行行为,用“南阳高新司法速度”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