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魏旭倩)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案款管理系统,将执行到位的270.6万元退赔款以“云支付”方式支付到受害人的银行账户,让众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足不出户领到退赔款。
从2017年至案发,刘某伙同胡某等34人使用境外诈骗平台,通过建立“微信加群”“讲师荐股”等方式,以高额回报诱导受害人将资金投入其诈骗平台,后以收取交易手续费、投资亏损等方式累计诈骗受害人共计400余万元。
该案经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刘某、胡某等人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11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到5000元不等,责令退赔受害人的损失。
由于犯罪分子涉及全国各地,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在宛城区公安分局的全力配合下,截至目前,共计追回赃款410万余元。
因该案受害人众多,分散在多个不同省份,且受疫情防控影响,受害人无法到庭办理领款手续,该执行局经研究决定,采用线上“云支付”方式发放执行案款,省去当事人来回奔波诉累之苦。
日前,该执行局委托郑州银行南阳分行开通案款“云支付”网络集中发放功能,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网络视频会议,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向受害人简要介绍了基本案情及执行经过,并再次确定受害人信息后,将执行到位的270.6万元退赔款通过案款管理系统,以“云支付”方式支付到受害人的银行账户,使众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足不出户,在线领到足额退赔款。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