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营商环境执行合同类案件问题分析及讲评会。各县市区法院分管副院长及涉营商环境执行合同类案件办理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就案件办理中提出的问题,南阳中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讲评,并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当场答惑解决。
南阳中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彬在讲评中,从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电子送达、短信送达、电话送达以、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的适用情形,答辩及举证期的限定,庭前证据电子化交换,裁判文书的制作,案件报结的高效化处理,判决生效后的执行申请提醒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涉营商环境案件在上述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审理期限压缩点,建议全市法院办案法官从案件的每个细节、每个程序、每个流程中穷尽法律手段、用尽司法技术手段压缩周期,最终实现案件办理周期的总体缩短,提升办案效率。
南阳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新华就涉营商环境案件实体办理方面进行讲评,李新华在讲评中建议做到办案全程留痕,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定准请求权基础、用准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合理进行举证、质证,坚决杜绝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法律适用出现偏差而导致的诉讼时间冗长,提升审判效率。李新华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要强化法条引用,强化说理评理,强化民事盖然性认定和证据常识性判断,尽可能让当事人从判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力争从减少上诉和二审,减少二审发还和改判的角度,缩短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全流程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