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点小酒,借点酒劲,发点酒疯,无故跑到卫生院撒野。一折腾不打紧,已获刑刚“解放”不久的河南省邓州市男青年丁俊,换来“二进宫”,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09年9月24日23时许,丁俊伙同他人到邓州市某镇卫生院,无故对值班人员贺亮进行殴打,并将值班室电脑砸坏。该院医生程富、臧明上前制止,也被丁俊等人打伤。后经鉴定,贺亮、程富之伤均构成轻微伤。案发后,丁俊赔偿了受害人损失。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俊酒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
邓州市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丁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