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十二条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9-08 08:45:03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西峡法院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涵盖了涉营商环境案件诉讼各个环节,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流程节点管控、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延伸服务加强监督等方面,聚焦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着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西峡法院将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西峡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一、加强诉前化解

    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积极发挥行业调解作用,通过人民调解中心和线上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功效,引导当事人在诉前、立案时或诉讼过程中积极申请财产保全,做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积极调解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完协议内容后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设立专门的诉前司法鉴定窗口,实行诉前司法鉴定告知制度,方便当事人在诉前了解诉讼风险,明确诉讼请求,减轻企业诉讼压力。

    二、建立绿色通道

    在立案时对涉企案件加盖专属蓝色提醒章,确保涉企案件在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审理、执行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压缩立案用时,确保涉企案件的审查、收案、立案、分案在当日内完成;大力宣传“河南移动微法院”,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使当事人少跑腿,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强化节点管控

    涉企案件移转时附节点管控流程图,提醒承办人按照流程图要求的节点与时限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案效率;严格审限审批,实行涉营商环境类案件由庭长、主管领导、院长审批制度,确保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30天内审结;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45天内审结;对于没有明确审限规定的案件和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一般在1个月内办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一般不高于350天。

    四、狠抓办案质效

    落实周通报、月例会制度,对涉企案件审理期限、上诉移转天数等内容进行通报,确保涉企案件高效审结;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确保民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0%以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20%以上;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最大限度降低破产程序成本,提高债权平均回收率;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进解决破产过程中维护稳定、经费保障、信用修复、财产处置、职工安置、企业注销等问题,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

    五、打击涉企犯罪

    依法打击强迫交易、损害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寻衅滋事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黑涉恶势、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及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等财产犯罪;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

    六、惩治虚假诉讼

    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动,建立健全联合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案件工作机制,加大对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的“穿透式”审查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侦查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司法建议

    认真办理涉行政处罚诉讼案件,针对相关审判工作中反映出行政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等涉企行政诉讼,要在案件审结后的15日内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把“首例性”“群体性”“社会影响重大”“涉案金额巨大”等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硬性规定,确保出庭应诉率达80%。

    八、增强执行联动

    建立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披露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信用修复和联合惩戒机制,畅通市场主体获取信息渠道,引导市场主体防范交易风险,从源头上减少商业违约和矛盾纠纷的发生。对已经履行义务的企业,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九、慎用强制措施

    有效发挥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的惩戒作用,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坚持事前提醒制度,及时向被执行企业告知执行风险,提醒执行事项,预警拟采取“纳失”“限消”、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情况,给予合理履行期限;对于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企业尽量“活封”“活扣”,在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企业继续合理使用被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十、压缩执行用时

    严格执行案件流转时限规定,立案后24小时内完成案件接收、发出执行通知书、网络财产查控等工作。统筹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压缩查控财产时长,加强财产处置环节监管,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优势,加快财产变价流程,降低变价成本,帮助债权人及时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客观披露财产现状,规范评估、拍卖程序,保证财产处置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全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充分发挥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功能,畅通涉执企业权利救济渠道。

    十一、加强监督制约

    认真贯彻落实《西峡县人民法院“三审三查一问责”工作制度》,坚持常规案件月评查、发改案件定期评查,充分运用评查结果解决问题,提升案件质量;实施“两书一卡一函”制度,即《个人承诺书》、《执行“三个规定”告知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示函》,推动“三个规定”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贯彻落实、见实见效,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坚持定期召开主审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集体“会诊”重大疑难案件,加强类案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和裁判能力。

    十二、延伸工作职能

    结合长期开展的“案例宣讲进企业”和干警分包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通过登门拜访、实地走访、深入问访等形式,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遇到的困难,面对面察实情,手拉手办实事,精准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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