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成生怨恨 设局诈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1-12 10:25:19


已婚妇女刘花欲与未婚青年鲁智国长期同居未如愿,刘花便怀恨在心,假意给鲁智国的弟弟介绍对象,骗取钱财,结果倒把自己送进了班房。19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决刘花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20074月,唐河县已婚妇女刘花在外地打工期间认识了同乡鲁智国,鲁不知其已婚而与其同居。半年后鲁智国在得知刘花已经结婚的情况后拒绝继续与其交往,不久二人分手。刘花为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经过精心“策划”,一个骗局在刘花的心中产生了。

200712月,刘花回到唐河后来到鲁家,谎称自己是鲁智国的女朋友,这次回来是要给鲁智国的弟弟鲁智元介绍对象。在骗取了鲁家的信任后,刘花将鲁智元骗到一个村外等候,自己从村中带出两个女青年,刘说其中一个是其舅家表妹方梅,让鲁智元看看是否中意,鲁看后表示满意。刘见状又告诉鲁智元,让其回家准备,过几天姑娘要去鲁家“看家”。几天后,刘花带着同村一妇女以方梅嫂子的身份来到鲁家,鲁家生怕怠慢了方梅的娘家人,在热情招待后,给其二人礼金300元。几天后,刘花又如法炮制,带着自己的母亲来到鲁家,以方梅的母亲来看家为由,骗吃骗喝并骗得礼金100元。三天后,刘花打电话给鲁智元,谎称方梅的家人对婚事很满意,婚期定于2008年正月初六,要鲁智元准备3000元彩礼及摩托车一辆。不久,鲁智元将3000元彩礼及价值4300元的摩托车悉数交给了在刘花。2008年正月初六是约定结婚的日子,鲁家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前来喝喜酒,同时租了三部车前去接亲,刘花将迎亲车辆带领到唐河县与泌阳县交界处以村子后借机逃离。鲁家人左等右等不见有人接应,一打听才知当地根本没有刘花说的村子和叫方梅姑娘,鲁家人方知上当。在返回途中,鲁家人追上刘花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在审讯中,刘花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责任编辑:夏楠    


 

 

关闭窗口